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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某鋁企偷排8萬噸廢水被起訴賠償737萬

           日期:2018-05-31     來源:廣州日報    瀏覽:4313    評論:0    
         近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佛山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審理了佛山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環境公益訴訟,該案同時也是廣州中院首次巡回審理的跨行政區劃環境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根據佛山市檢察院起訴,佛山市金業金屬制品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違規偷排8萬噸含鎳、總鉻等重金屬的工業廢水,嚴重污染佛山人的“母親河”——汾江河。法庭上,公司的代理律師承認排放污水,但認為起訴的賠償金額明顯過高。案件將擇期宣判。

        背景:工廠偷排8萬噸重金屬廢水

        據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稱,佛山市南海區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佛山市金業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業公司)在從事鋁制品生產、加工過程中,向廠界外市政生活污水管涵偷排含鎳、總鉻等重金屬的工業廢水,最終排至汾江河,對水體環境造成污染。佛山市南海區法院于2017年8月9日對該案作出刑事判決,以被告金業公司犯環境污染罪,判處罰金10萬元。

        南海區檢察院將案件線索移交佛山市人民檢察院處理。佛山市檢察院經委托鑒定機構評估,確定其累計排放污水量為80000.2噸,按治理單價22.64元/噸計算,廢水虛擬治理成本為181萬余元。此外,生態環境功能損失費用為543萬余元。

        經佛山市檢察院依法立案調查后認為,金業公司非法偷排含有鎳、總鉻的酸性工業廢水并匯入汾江河,累計排放量達8萬多噸,嚴重污染當地水環境,對人體健康造成潛在危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照《環境保護法》《侵權責任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向具有該類案件管轄權的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新華網對本案受理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告,同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佛山市環境保護局、佛山市南海區環境保護局案件受理的相關情況,并對金業公司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查封了部分機器設備以及銀行賬戶。

        庭審:廣州中院首組七人合議庭

        近日上午,廣州中院對該民事公益訴訟進行審理。佛山市檢察院提出了五項請求,分別是:停止侵害環境;向公眾賠禮道歉;承擔環境修復費用181萬余元;承擔生態環境功能損失費用543萬余元;承擔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費用13.8萬元,合計737萬余元。

        廣州中院副院長姜耀庭、環資庭副庭長韓方、法官劉歡和四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廣州中院表示,由于該案屬于水污染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和不特定多數人的環境權益,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屬于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對于該案的審理,廣州中院首次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佛山市人民檢察院方面,則指派副檢察長區贊權、檢察官楊楚君出席法庭履行職責。

        剛開庭時,法官詢問金業公司的負責人是否到庭,金業公司的代理律師表示其因“出差”無法出庭。法官表示,對于公司負責人藐視法庭的行為,法庭將依法進行處理。

        隨后,檢察人員圍繞保護公共利益這一核心,詳細向法庭出示證據,證明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在最后陳述意見階段,檢察人員當庭播放了一段金業公司偷排工業廢水污染環境的視頻。

        爭議焦點:索賠金額是否過高?

        庭審中,金業公司的代理律師承認了排放污水的事實,并多次向公眾道歉。但是對于賠償金額,金業公司的代理律師認為缺乏法律依據,“賠償應與責任相對應”。首先,如果確定生態環境屬永久性損害,無法通過工程進行修復還原,那就不應該有“環境修復費用”的賠償,第三、第四項賠償的請求互相間是矛盾的,法院不應同時支持;其次,根據他們的監測數據,他們實際的排放量僅為5.4萬多噸,并非評估報告所稱的8萬噸,可見評估報告認定的損害賠償金額明顯過高。

        佛山市檢察院申請鑒定人出庭作證。鑒定人在庭上表示,鎳、總鉻是一類污染物,容易在人體內積聚,影響人體健康甚至致癌,由于污水處理廠不具備處理這些污染物的能力,企業應對此類污染物分類收集處理,達標后再排放。對于環境損害后無法恢復的,就應在環評后采取“虛擬成本法”,按照其廢水排放量算出生態環境損害費用,因而第三、四項并非相互矛盾。

        檢察官則表示,金業公司提供的監測數據只是針對其五個車間中的兩個車間的用水量進行監測,因此這些數據并沒有實際意義。

        金業公司表示,在農田架設PVC管道并非為了偷排,而是因為工廠西側為農民的菜地,容易積水,建管道是應農民要求,防止積水。事發后,他們已經進行了全面的整改,對車間使用物料有了嚴格的規定,并將原來的地下管道改成可視化的地面管道,目前的污水排放已經達標。

        檢察官回應稱,金業公司的行為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附近農民的反映,他們的香蕉、蔬菜都出現了大面積壞死,有人曾經說要將這些農作物送給公司員工吃,公司的員工都不敢接受。鎳、總鉻等重金屬對人體存在重大危害風險,但這些損害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之所以目前沒有公眾因為身體健康出現問題起訴金業公司,是因為一來公眾可能未發現身體已經出現損害,二來公眾身體出現損害后未能意識到與工廠排污有關,三來維權成本高。”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劉藝明、魏麗娜 通訊員唐紅娟、劉歡、席林林、曾爽秋(除署名外)
        關于注銷佛山市金業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發排污許可證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注銷排污許可證:(一)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未延續的;(二)因停產、轉產或其他原因終止排放污染物的;(三)依法應當注銷排污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現根據上述規定對佛山市金業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排污許可證予以注銷,特此公告。

         

        企業名稱

        排污許可證編號

        證書有效期限至

        注銷原因

        佛山市金業金屬制品有限公司

        4406052016000056

        2018年2月21日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未延續

                                                                                                           佛山市南海區環境保護局

                                                                                                            2018年5月21日

        佛山南海刮起環保風暴

        保護環境,南海一直在路上。今年4月以來,南海就刮起了一股環保風暴!

        在4月24日-5月4日的短短10天內,區、鎮兩級環保部門已連續查獲6家偷排涉重金屬廢水的污染企業,聯合公安部門刑拘23人。
        某鋁合金制品廠生產車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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